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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中,资质人员职称专业要求“资源与环境类专业”和“土木与水利类专业”具体指哪些专业?
发布日期:2024-12-30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好!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第三十七条规定“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本办法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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