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调查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规...[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调查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规...[查看更多]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以下要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需提供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查看更多]
办理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要以下要件: 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选址意见书申请书; 3.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 4.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并提供竣工实测成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对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不需要占用土地的除外); (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三)法律法规规...[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划拨等其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等有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查看更多]
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应当持申请书、现势地形图等有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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