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自然公园保护、管理和利用,促进我市市级自然公园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法规政策,起草了《天津市市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4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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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