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组织科学评估,我局拟定了《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林业部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共计15日。请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政务网站、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我局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联系电话:022-23295517(工作日8:30—18:00)
传 真:23295592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市规划资源局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邮编:300042。
热忱期待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1.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林业部分)
2.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林业部分)起草说明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