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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用征收批准文件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5年第二十五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10 16:28


津规资源准函〔202560



宝坻区人民政府: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宝坻区2025年第二十五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宝坻政报〔202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3636公顷(含耕地0.22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村庄生产仓储用地,请根据批准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41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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