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蓟州区2019年第十三批农用地转用的函》(蓟州政函〔2019〕1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侯家营镇丁辛庄村;邦均镇赵庄子村、下埝头村、大街村、东兵马村、匡庄子村、小蔡庄村、前屯村;别山镇东史各庄村、弥勒院村、瓦房村、大黄土庄村、孔家龙湾村、陈家寨村、西九户村、窦家楼村、别山村、东毛庄村、西刘庄村、沿河村;礼明庄镇迁礼庄村、韩家坝村、王各庄村、金车庄村、裴家屯村;桑梓镇端庄村、毅庄子村、董辛庄村、谢庄子村、袁辛庄村、归宁屯村;上仓镇潘庄子村、八营村、赤安村、程家庄村、南闵庄村、丁庄子村、刘各庄村、响水窝村;下营镇石炮沟村、北车道峪村、青山岭村集体农用地5.29046公顷(含耕地2.666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2.66632公顷(全部为耕地)使用跨省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本次使用的节余指标所涉及的调剂资金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并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落实;同意将上仓镇丁庄子村集体未利用地0.076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侯家营镇丁辛庄村;邦均镇赵庄子村、下埝头村、大街村、东兵马村、匡庄子村、小蔡庄村、前屯村;别山镇东史各庄村、弥勒院村、瓦房村、大黄土庄村、孔家龙湾村、陈家寨村、西九户村、窦家楼村、别山村、东毛庄村、西刘庄村、沿河村;礼明庄镇迁礼庄村、韩家坝村、王各庄村、金车庄村、裴家屯村;桑梓镇端庄村、毅庄子村、董辛庄村、谢庄子村、袁辛庄村、归宁屯村;上仓镇潘庄子村、八营村、赤安村、程家庄村、南闵庄村、丁庄子村、刘各庄村、响水窝村;下营镇石炮沟村、北车道峪村、青山岭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2020年1月16日空空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