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自资准函〔2019〕11号
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玉润(东施古)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函》(蓟州政函〔2019〕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侯家营镇玉润庄村集体农用地0.04171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侯家营镇玉润庄村集体土地1.14678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同意玉润(东施古)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规划修改方案,规划调整批准后,不得擅自调整,涉及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相应调整并报我局备案。请抓紧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玉润(东施古)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征地实施及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2019年3月4日空空空空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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