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冠今塑业有限公司:
据调查,你司在静海区取得津静(挂)G2013-38号(面积22.56991公顷)、津静(挂)G2013-39号(面积20.45468公顷)、津静(挂)G2013-40号(面积14.5612公顷)共三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至今尚未动工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三块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
我局依法对上述三块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现予在《天津日报》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网站(http://ghhzrzy.tj.gov.cn/)上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方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1、土地使用证或权利证明文件;2、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附两张以上土地利用现状照片);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其他材料。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22-68962614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方红路11号增6号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0年5月10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