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3〕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泗村店镇人民政府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23〕4号),用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镇位于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东至泗村店镇人民政府,南至泗村店镇人民政府,西至泗村店镇人民政府,北至泗村店镇人民政府)的土地,面积约0.191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9月19日起,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
联系电话:022-82114627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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