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征告字〔2022〕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东丽区中山实业公司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原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建委关于下达天津市2017年第六批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结转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建房[2017]474号),用于河东区中山门D地块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公司位于东至月牙河西路、南至广瑞路、西至和悦家园、北至京山铁路,面积约1.713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8月15日起,由河东区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公司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8月15日至8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东丽开发区二经路增2号
邮编: 300300
联系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84858505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