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2〕1号
武清区上马台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上马台镇人民政府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绿化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镇位于武清区上马台镇(东至上马台镇,南至上马台镇农民集体,西至上马台镇农民集体,北至上马台镇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1.4975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3月21日起,由上马台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 邮编:301700
联系电话:82114627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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