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及《关于公布实施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津规资源函〔2020〕286号批准征收土地4.24024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工程项目;
3、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静海区陈官屯镇、沿庄镇,东起京沪高速公路、西至天津与河北省界。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为沿庄镇王匡村集体土地4.24024公顷(合64亩)。土地现状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4.0169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42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金额178.09008万元。由天津市静海区开垦征地事务中心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4.24024公顷,含耕地4.0169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5人,其中劳动力6人,采取货币补偿、社会保险方式予以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市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安置人员所需社保费用,已由申请用地单位进行预存。
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该项目在征地程序履行过程中已进行征收土地补偿登记,其补偿内容以我局当时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地址:东方红路东段11号增6号 邮编:301600
联系人:石伟 联系电话:68962641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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