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3〕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新立街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地铁11号线一期(水上公园站-六经路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外环辅道站、驯海路站、东丽一经路站、东丽六经路站)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街位于东至新立街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先锋东路、西至一经路、北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040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16日起,由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东丽开发区二经路增2号
邮编: 300300
联系人:冷鹏飞
联系电话:84858505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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