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静海区征告字〔2023〕1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子牙镇周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梁头道以东的土地,面积约0.527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拟征地项目四至范围:东至园区大黄庄道;西至园区梁头道;南、北均至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周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子牙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将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5日至5月26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15日
地址:静海镇新湖广场14号楼邮编:301600
联系电话:68962641联系人:李凤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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