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河北屯镇南口哨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河北屯镇南口哨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天津武清区润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4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19〕155号)、《关于调整天津市武清区40MW风电项目核准有关内容的批复》(津武审批投资〔2021〕6号),用于武清区40MW风电项目建设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河北屯镇(东至武清区河北屯镇南口哨村农民集体,南至武清区河北屯镇南口哨村农民集体,西至武清区河北屯镇南口哨村农民集体,北至武清区河北屯镇南口哨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0.220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1年7月15日起,由河北屯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30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
联系电话:82100621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5日
2、 41号村公告附图.jpg
3、 41号公告村中景.jpg
4、 41号公告村远景.jpg
5、 41号政府公告.jpg
6、 41号政府公告附图.jpg
7、 41号公告政府中景.jpg
8、 政府公告张贴全景.jpg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