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关爱版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土地管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距城堡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武清区征补告字〔2022〕第87号)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时间:2022-11-07 17: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王古庄镇距城堡村村集体土地3.38033公顷(合50.70495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大王古庄镇距城堡村;南至大王古庄镇距城堡村;西至大王古庄镇距城堡村;北至大王古庄镇距城堡村。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

0

园地

0

0

林地

3.10753

46.61295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2728

4.092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3.38033

50.70495

四、征地补偿安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187.60831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方式进行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涉及其他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三)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及劳动力。

五、办理补偿登记有关事宜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大王古镇距城堡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六、申请听证事项、异议反馈渠道和意见提交方式

自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2022年12月3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联系电话:82114627)提出具体意见。

在公告期限内,半数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意见或未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七、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听证会情况进行修改并公布。经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将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待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区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党政机关

关于本站| 版权信息|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徽标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本站|版权信息|网站地图|使用帮助|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