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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向阳村)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时间:2021-12-31 16:45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东丽区〔2021〕 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金桥街向阳村集体土地2.91518公顷(合43.72770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天津市人民政府(津北公路); 南至:向阳村土地;

西至:三合庄村土地;              北至:向阳村土地;

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项目位置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94337

14.15055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35730

5.35950

建设用地

1.61451

24.21765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2.91518

43.72770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38.00万元/公顷,计402.29484万元。

根据《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金桥街么六桥等5个集体经济组织已支付土地补偿事宜的批复》(东丽政复[2021]72号),明确金桥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向阳村已支付土地补偿事宜的测算成果,涉及已补偿到位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再另行补偿。

五、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经调查确认本次拟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补偿。

其他地上物按照《东丽区集体土地上非住宅类地上物拆迁补偿资金审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地上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其相关权利人。

六、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82人,其中劳动力42人。采取社会保险和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向阳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82人,安置劳动力人口42人,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七、异议反馈和补偿登记办理

自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2022年1月30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在公告期限内,半数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意见或未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张贴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金桥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八、组织实施

本方案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听证会情况进行修改经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将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申请后组织实施。

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区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经路增2号       

联系人:冷鹏飞             

邮编:300300                    

联系电话:84858505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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