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与北仓镇北仓村协商,征收北仓镇北仓村集体土地0.59247公顷,现就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朝阳路;
南至:北仓村权属界;
西至:北仓村权属界;
北至:旺吉道北边线。
该项目位于北辰区北仓镇。
地类 | 面 积 | |
公顷 | 亩 | |
城市 | 0.59247 | 8.88705 |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381万元/公顷,计225.73107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形式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四、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五、其他内容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2021年2月8日为止),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提出具体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北辰区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方案的组织实施。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凭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裁余部分《集体土地所有证》。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