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招远路站车站附属地下部分项目用地的函
津丽国土用准函字[2022]15号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东丽区环宇道与招远路交口建设的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招远路站车站附属地下部分项目,该项目用地业经东丽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准予使用。批准土地用途为轨道交通用地,批准地下空间面积5366.9平方米,区间埋深从3.450(最高点标高)至-10.475米(最低点标高),距离地面0米。
请来我局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2022年5月10日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