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中(挂)2016-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宗地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于家堡区域,四至为:东至新华路、南至金河道、西至绿地、北至绿地(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宗地现状已达到场清地平。
该宗地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出让土地面积为18524.5平方米,容积率小于等于1.4(地上建筑面积25933平方米,地下允许设置科研设计用地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14000平方米),绿地率大于等于16%,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建筑限高小于等于50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120万元。
其他要求:
1.开竣工要求: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的,应在竟得土地30日内,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内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土地出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12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6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6日16: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2日,自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挂牌时间自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8日10: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宗地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2)66286474
法律顾问:天津明洲律师事务所 邱明洲律师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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