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津宝(挂)2017-0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公告【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17-00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宗地位于宝坻区潮阳街道金业北路与丰四道交口,现状场地平整。
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
2012〕29号)执行。
该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
79572.2平方米,容积率1-1.7,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100米。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住宅
70年、商服40年。起始价为30690万元。
其他要求:
1、起始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大配套费。
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3、该地块已纳入宝坻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商品房项目,受让人需将该地块建设的住房不低于
90%用于用于潮阳街道庄头村、小套村、甘泉村、于庄村、庙庄村、王辛庄村、莲子营村、马家店村的还迁,还迁楼建成后由宝坻区政府以成本价进行回购。
4、含微利型便民性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不小于
900平方米。
5、规划其他要求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宝坻区的,应在宝坻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2.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3.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108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7年10月10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4.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
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24日,自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
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12日15:3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
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均为
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84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022)29998069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7年
9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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