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本法〉的通知》(津国土房地市〔2008〕9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有关军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东万(挂)2016-0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东区万东路与规划晨光道交口,其四至为:东至万东路,南至规划晨光道,西至军事交通运输研究所,北至戎德园(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出让范围内除一处临时板房外,其余地上物已全部拆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天津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以下简称“第一干休所”)承诺,在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临时板房的拆除清理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如另有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27164.8平方米。依据天津市规划局河东区规划分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2900平方米(其中含3300平方米经营性配套公建),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25%。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71480万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费)。
其他要求:
1、该地块沿万东路一侧规划地铁出入口及相关设施,须与建设项目结合设置;
2、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3、竞得人须自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取得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核发的《军队空余土地转让项目确认书》后,方可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4、按照军队单位要求,竞得人须自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向第一干休所支付因整理该地块土地、迁移地下国防光缆、切改供暖管道、测绘、改建临时道路和围墙等费用共计874.735372万元;该地块竣工后,受让人须向第一干休所无偿提供地上房屋建筑面积4604平方米、地下建筑物5523平方米,具体事宜由第一干休所与竞得人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5、受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国土房管局和第一干休所缴齐所有价款;
6、该地块应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四年内竣工;
7、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和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可参加竞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须向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000万元,向第一干休所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6年3月14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24日,自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16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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