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津塘(挂)2009-38-1、2号、津塘(挂)2009-39-1、2号共计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捆绑出让【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塘(挂)2009-38-1、2号、津塘(挂)2009-39-1、2号共计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捆绑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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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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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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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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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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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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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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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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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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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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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塘(挂)200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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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清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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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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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宜建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用于建设黄金、珠宝饰品生产加工、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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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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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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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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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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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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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塘(挂)2009-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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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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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金融业(用于建设黄金、珠宝饰品销售、展览基地及配套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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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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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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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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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100米(商业建筑不低于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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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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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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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捆绑出让4宗地块,挂牌起始总价为15632.7581万元。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再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的,须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在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
竞买人或股东必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认可的实验室及黄金珠宝饰品鉴定检测资质。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6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0年1月22日17: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13日,自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挂牌时间为自2010年1月14日至2010年1月27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 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
窦女士 联系电话:(022)65270560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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