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津宁(挂)2009-05号、津空加(挂)2009-31号共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公告【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土地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宁(挂)2009-05号、津空加(挂)2009-31号共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津宁(挂)2009-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宁河县的,应按照规定在宁河县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津空加(挂)2009-31号:已在或竞得后60日内在天津港保税区(或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0万元人民币(或不小于1500万元美元)的企业可参加竞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土地局将先行对竞买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竞买申请人方可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参与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地块的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9年11月24日至2009年12月13日,自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或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土地局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各地块挂牌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9年12月14日至2009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宁河县交易厅、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交易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若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的,须在挂牌截止当日报价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现场报价,参加现场竞价活动。当日,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宁河县交易厅、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交易厅不接受报价申请。
五、 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022)69118651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土地局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022)84909731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9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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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