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天津市海域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联合公开挂牌出让公告【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天津市海洋局、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汉(挂)2009-18号填海造地项目的海域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联合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海造地项目相关情况
该填海造地项目位于滨海休闲旅游区内,总计用海面积58.9976公顷。其中:
1、文化园项目:东至滨海休闲旅游区规划水域,南至滨海休闲旅游区中央隔堤,西至滨海休闲旅游区规划绿化及水系,北至滨海休闲旅游区规划水域,用海面积10.8999公顷;
2、经贸园项目:东至天津中心渔港,南至滨海休闲旅游区规划水域,西至航母主题公园外围堤,北至滨海大道,用海面积48.0977公顷。
上述项目用地现状全部为海域。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文化园项目包括此次出让A1地块1.953公顷、A2地块1.953公顷及妈祖庙等宗教用地6.9939公顷),其中A1、A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居住、商业用地(其中居住用地比例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30%)。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18米。
经贸园项目包括此次出让的B地块44.7147公顷,其他用海面积3.383公顷。其中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比例不小于总用地面积的3%)。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居住用地的规划建筑面积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该项目的出让海域使用年限为5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该项目挂牌起始价为54609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为4269.6975万元,土地出让金为50339.3025万元(不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
相关要求:
1、该项目竞得人应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6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向天津市海洋局缴纳全部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
2、竞得人应在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二年内完成围海造地工程,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应及时向天津市海洋局申请。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满一年未实施围海造地工程,天津市海洋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海域使用权资格,收回并注销其海域使用权证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海域使用金及所投入的工程款不予退回。
填海造地竣工后,经申请由天津市海洋局组织竣工验收,核定最终成地面积并出具成地验收文件。
3、竞得人在取得验收文件后30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填海造地验收文件、海域使用权证书等与汉沽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面积根据填海造地验收文件,以实测为准;土地出让金按照土地成交时的平均单位地价与实测土地面积重新计算调整。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9年7月22日17: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23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9年7月8日至2009年7月17日,自2009年7月16日至2009年7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项目自2009年7月18日至2009年7月27日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天津市海洋局
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022)66297717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汉沽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2568703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市海洋局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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