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公告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
东丽
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东丽
分局(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
津丽(挂)2019-04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在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具体操作挂牌交易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宗地位于
东丽区新立示范镇津塘公路南侧,航双路东侧
,四至为:
东至规划路三,南至霞宏道,西至航双路,北至津塘公路
(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内现有220KV高压线及相应塔基。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电力设施的切改及拆除工作,确保不因该电力设施切改影响地块的开发建设,如因上述问题产生的一切经济、社会、法律责任,由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该宗地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
27183.8
平方米
,其中A地块出让土地面积22093平方米,B地块出让土地面积5090.8平方米。依据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地块名称
|
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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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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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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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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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2.6
|
≤1.7
|
≤28%
|
≥40%
|
|
B
地块
|
商业用地
|
5090.7
|
≤2.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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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
城镇住宅、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起始价为
52100
万元
。
其他要求:
1
、二类居住用地内组团级公共设施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
2
、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
、该地块内至少建设一栋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4
、其他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5
、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
6
、挂牌地块已完成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代征用地的拆迁腾退并确定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方案以及落实工程建设资金。该地块出让后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7
、本宗地上的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同意由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以17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B地块内不少于41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以用于安置宗地内的被拆迁户。受让人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一并签订上述事宜的《商业用房回购协议》;
8
、受让人须自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齐挂牌地块全部土地出让金;
9
、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
63000
万元
。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
63000
万元
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配建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建筑面积阶段。
竞报配建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建筑上限为
35000
平方米
。竞买人竞报的配建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竞得人对竞报的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配建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建筑面积,且竞得人对竞报的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须集中设置,建筑标准须与对外销售房屋一致。
竞得人须将挂牌地块配建的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无偿移交给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的房型、移交等事宜须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城市化建设办公室签订相关协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
、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
、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
、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
东丽区
的,应按照规定在
东丽区
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29000
万元
,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
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
2019
年5月20日16:30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
年5月20日17:30
,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人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
2019
年4月23日
至
2019
年5月12日
,自
2019
年4月30日
至
2019
年5月2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挂牌时间自
2019
年5月13日
至
2019
年5月22日15:10
,在
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
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及配建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竞报阶梯
1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
100
万元
或
100
万元
的整数倍。
2
、竞买人竞报配建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起始建筑面积为
1000
平方米
,竞报阶梯为
100
平方米
或
100
平方米
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竞报配建农民定向安置经营性小户型住宅建筑面积确定竞得人
。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东丽
分局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22)24990468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97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东丽
分局
2019
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