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3年第17号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制定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征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并组织科学论证评估,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展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26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3年第17号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制定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征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并组织科学论证评估,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展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26日
国务院相关部委
政府机关
局属单位网站
主办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编:300042
网站标识码:1200000077 备案编号:津ICP备1900198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
版权所有: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