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审批
关于《天津市东丽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万科三期、五期地热供热项目》探矿权登记的公告【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十四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0号)的有关规定,审批通过了天津市东丽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探矿权新立申请,准予登记。
申请人: 天津市东丽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位置: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
勘查区块范围: 东经117°29′28″~117°30′10″,北纬
39°10′16″~39°10′49″;
勘查区块面积: 1.02平方公里;
勘查区块面积: 1.02平方公里;
勘查许可证号: T12520080401006121;
探矿权有效期限:2008-4-24~2009-4-24。
特此公告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地热管理处
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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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