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宝10区块地热井勘探项目转让公示
津规自矿公〔2021〕5号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市宝坻区宝10区块地热井勘探项目”探矿权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转让人
1.转让人名称:天津京首置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俊峰
3.场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唐泉广场商业街(一)六层
二、受让人
1.受让人名称:天津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俊峰
3.场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唐泉广场1-101
三、矿业权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宝10区块地热井勘探项目
2.勘查许可证号:T12420150701051486
3.勘查矿种:地热
4.发证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有效期限:2019年8月5日~2021年7月1日
6.地理位置: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
7.区块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经度坐标
纬度坐标
1
117°22′05.000″
39°32′58.000″
2
117°22′05.000″
39°32′28.000″
3
117°21′05.000″
39°32′28.000″
4
117°21′05.000″
39°32′58.000″
8.勘查面积:1.32平方公里
四、转让基本内容
1.转让价格:778万元
2.转让方式:出售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6日
如对本探矿权转让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022-23118791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1011室(300042)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