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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价款报告备案——关于公示天津市二〇一〇年第四批地热矿业权评估结果的公告【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按照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要求,《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地热井勘探项目》、《天津市静海县金地团泊湖地热井勘探项目》、《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安居工程地热采矿权项目》3个矿业权评估工作已完成,我局按照规定将委托合同和相关评估材料进行公示(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公示期10天。
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4),及时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022-23118791
特此公告。
附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