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天矿热告字[2014]060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矿﹝2011﹞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天津市中心城区中27区块地热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出让人名称、地址 |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
二、出让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4层 |
三、出让矿业权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中27区块地热探矿权 项目编号:20140604 中27地热矿业权位于河东区海河东路附近。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天津市开展了一系列地热勘探工作,取得的成果有《天津市区及王兰庄地热田勘探报告》和《天津深部地热资源普查报告》。中27区块位于王兰庄地热田的东北部,地热资源丰富。根据《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 11615-2010),该区块地热资源的地质工作程度为可行性勘查阶段。 根据《天津市中心城区中27区块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可行性论证报告》,预测该区块蓟县系雾迷山组二段热储层顶板埋深2700~2950米,水温84~92℃,出水量60~90立方米/小时,水质为SO4?Cl-Na型。勘查投入预算约为2103万元,预计可解决17万平方米住宅的供热需求。 中27地热矿业权区块坐标范围为E:117°14′12″-117°14′42″,N:39°05′15″-39°06′10″,面积为1.34平方公里,出让年限为2年,出让矿种为地热,勘探目的热储层为蓟县系雾迷山组二段,在勘探工作完成并转成采矿权后,开采地热只能用于供热,同时解决河东区HD-07地热单井的回灌问题,形成“两采一灌”开发利用模式。 |
四、竞买人条件 |
1、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竞买人需要提供与HD-07地热井采矿权人(天津市蝶泉地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资源整合协议。 |
五、报名所需资料 |
(一)矿业权交易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地热矿业权竞买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公司生产设备清单和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名单等); (七)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 |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4/07/08 9:00时至2014/07/23 17:00 时之前(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领取矿业权相关资料。经预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经核实到账的,我所确认其交易资格。 |
七、挂牌出让 |
挂牌时间: 2014/07/28 9:00时至 2014/08/08 10:00时止; 挂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4层; 挂牌起始价:141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增价规则:首次报价应高于或等于起始价; 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
八、风险提示 |
1、地热勘探属高风险投资,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踏勘评估各项风险,出让方不做任何承诺。 2、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仅为该区块的地热探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勘查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勘查许可证过期失效。 3、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主要用于解决供热问题,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我市供热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与项目开发单位达成供热一致意见。 4、竞买人在勘探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矿产储量评价工作,以评审备案的储量作为确定年度开采指标和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依据,而非单井最大开采能力。 |
九、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示 |
对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07月23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我所提出。 |
十、其他事项 |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