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天矿热告字[2013]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矿﹝2011﹞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天津市静海县静16区块地热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地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二、出让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4层
三、出让矿业权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县静16区块地热探矿权
项目编号:20130205
静16地热矿业权区块位于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处于王兰庄地热田的南侧。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研究区附近开展了一系列地热地质勘探工作,其中包括1986年完成的天津市区及王兰庄地热田勘探,2002年完成的天津市西南部地区地热调查,以及2005年完成的天津市静海县地热资源普查。近期,静16区块附近新施工的两眼地热勘探井,对研究区2000-3000m地层发育及热储特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静16地热矿业权区块坐标范围为117°04′30″-117°05′30″;38°57′14″-38°58′14″,面积为2.67km2,出让年限和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出让矿种为地热,勘探热储层为蓟县系雾迷山组,用途为供热,必须采用对井同层采灌模式,并保证回灌率达到90%以上。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矿业权交易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地热矿业权竞买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公司生产设备清单和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名单等);
(七)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3/11/26 9:00时至2013/12/10 17:00 时之前(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领取矿业权相关资料。经预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经核实到账的,我所确认其交易资格。
七、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 2013/12/17 9:00时至 2013/12/30 10:00时止;
挂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4层;
挂牌起始价:85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增价规则:首次报价应高于或等于起始价;
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地热勘探属高风险投资,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踏勘评估各项风险,出让方不做任何承诺。
2、地热勘探所进行的地质勘探井施工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竞买人在参与竞争前或竞得矿业权时应予以考虑。
3、竞买人在勘探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矿产储量评价工作,以评审备案的储量作为确定年度开采指标的依据,而非单井最大开采能力。
4、静16区块位于“中国温泉之城”区域内。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规定,被命名为中国温泉之城的当地政府已制定了地热资源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并遵从。
九、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示
对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12月1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我所提出。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4层
联系人:蒋硕 022-28353963转8108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