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天矿热告字[2013]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矿﹝2011﹞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滨23区块地热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地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二、出让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4层
三、出让矿业权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滨23区块地热探矿权
项目编号:20130202
滨23地热矿业权位于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处于万家码头地热田。自1960年以来,天津地区曾做过大量的物探、地质、水文地质及地热地质等工作,积累了较丰富的资料,其中包括七十年代初完成的天津地区地热调查、天津地区地热异常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初步探讨,并先后圈定了十个地热异常区。2003年完成了万家码头地热田的地热资源勘探。本区研究工作显示该地热田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效果良好。目前万家码头地热田处于地热资源开采阶段。
滨23地热矿业权区块坐标范围为117°17′00″-117°18′00″;38°48′00″-38°49′00″,面积为2.67km2,出让年限和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出让矿种为地热,勘探热储层为蓟县系雾迷山组,用途为供热,必须采用对井同层采灌模式,并保证回灌率达到90%以上。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矿业权交易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地热矿业权竞买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公司生产设备清单和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名单等);
(七)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3/11/26 9:00时至2013/12/10 17:00 时之前(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领取矿业权相关资料。经预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经核实到账的,我所确认其交易资格。
七、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 2013/12/17 9:00时至 2013/12/30 10:00时止;
挂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4层;
挂牌起始价:112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增价规则:首次报价应高于或等于起始价;
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地热勘探属高风险投资,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踏勘评估各项风险,出让方不做任何承诺。
2、地热勘探所进行的地质勘探井施工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竞买人在参与竞争前或竞得矿业权时应予以考虑。
3、竞买人在勘探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矿产储量评价工作,以评审备案的储量作为确定年度开采指标的依据,而非单井最大开采能力。
九、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示
对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12月1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我所提出。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4层
联系人:蒋硕 022-28353963转8108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