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天矿热告字
[2013]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矿﹝2011﹞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矿业权交易所对天津市中心城区中16地热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地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二、出让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天津矿业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B座14层
三、出让矿业权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中16地热探矿权
项目编号:20130104
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天津市开展了大量的地质工作,取得了许多科研成果。中16地热矿业权位于河西区小围堤道附近,拐点坐标为:①
117°13′42〃,39°06′10〃;②117°14′42〃,39°06′10〃;③117°14′42〃,39°05′15〃;④117°13′42〃,39°05′15〃。
中16区块面积为2.45 平方公里,出让年限和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出让矿种为地热,勘探热储层为蓟县系雾迷山组,出让用途为供热。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预测区块雾迷山组热储底板埋深2250~2350
米(未揭穿),水温83~87度,水量80~100
立方米/时,水质为C
1·SO
4·HCO
3 -Na型。勘查投入预算约为1296万元,预计可解决约14万平方米住宅的供热需求。
竞买人竞得矿业权后须开凿“一采一灌” 两眼蓟县系雾迷山组地热井,与HX-36地热单井组成“两采一灌”系统,并在日后的开采利用中保证系统地热资源回灌率达到90%以上。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竞买人须提供与HX-36地热单井产权单位(天津市利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资源整合协议。
五、报名所需资料
(二)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公司生产设备清单和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名单等);
(七)与HX-36地热单井产权单位(天津市利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资源整合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3/9/26 9:00时至2013/10/11 17:00 时之前(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天津矿业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领取矿业权相关资料。经预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经核实到账的,我所确认其交易资格。
七、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 2013/10/17 9:00时至 2013/10/30 10:00时止;
挂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B座14层;
挂牌起始价:138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增价规则: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
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地热勘探属高风险投资,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踏勘评估各项风险,出让方不做任何承诺。
2、地热勘探井施工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竞买人在参与竞争前应予以充分考虑。
3、竞买人在勘探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矿产储量评价工作,以评审备案的储量作为确定年度开采指标的依据,而非单井最大开采能力。
九、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示
对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10月15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我所提出。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竞买须知》。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蒋硕 022-28353963转8049
天津矿业权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