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天矿热告字
[2013]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矿﹝2011﹞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矿业权交易所对天津市东丽湖西区东16地热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地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二、出让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
天津矿业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B座14层
三、出让矿业权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中14地热探矿权
项目编号:20130103
自1960年以来,天津地区曾做了大量的物探、地质及地热地质工作。八十年代完成了山岭子地热田的地热资源勘探工作,该地热田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效果良好。中14地热矿业权位于东丽区津滨大道南侧,处于山岭子地热田内,拐点坐标为:①
117°17′23〃,39°07′02〃;②117°18′23〃,39°07′02〃;③117°18′23〃,39°06′02〃;④117°17′23〃,39°06′02〃。
中14区块面积为2.68 平方公里,出让年限和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出让矿种为地热,勘探热储层为古生界奥陶系,出让用途为供热。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预测区块古生界奥陶系热储底板埋深1700~2470
米(未揭穿),水温70~76度,水量50~90
立方米/时,水质为C
1-Na·Ca型。勘查投入预算约为1274万元,预计可解决约9万平方米住宅的供热需求。
竞买人竞得矿业权后须开凿“一采一灌” 两眼奥陶系地热井,并在日后的开采利用中保证回灌率达到90%以上。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五、报名所需资料
(二)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公司生产设备清单和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名单等);
(七)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3/9/26 9:00时至2013/10/11 17:00 时之前(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天津矿业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领取矿业权相关资料。经预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经核实到账的,我所确认其交易资格。
七、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 2013/10/17 9:00时 至 2013/10/30 10:00时止;
挂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B座14层;
挂牌起始价:79万元;
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增价规则: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
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地热勘探属高风险投资,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踏勘评估各项风险,出让方不做任何承诺。
2、地热勘探井施工需占用(或使用)土地,竞买人在参与竞争前应予以充分考虑。
3、竞买人在勘探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矿产储量评价工作,以评审备案的储量作为确定年度开采指标的依据,而非单井最大开采能力。
九、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示
对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10月15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我所提出。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竞买须知》。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蒋硕 022-28353963转8049
天津矿业权交易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