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等有关规定,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探矿权市场,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决定对 1个探矿权项目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项目概况:见附件
二、公告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26日
地点: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一楼政务大厅
三、挂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6月3日
地点: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一楼政务大厅5号窗口
四、咨询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26日
地点: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一楼政务大厅5号窗口
五、挂牌项目现场踏查时间
时间: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6月3日
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必须自行前往实地踏查,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现场踏查费用自理。
六、竞买资格
1.竞买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自然人不允许参加竞买。
2.凡参加挂牌的竞买人持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和勘查资金来源证明、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经挂牌项目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到挂牌报名地点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七、其它事项
1.参加挂牌项目竞买的申请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项目保证金为20万元。如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须在5月26日之前办理。
2.挂牌结束后,未竞得的,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得的,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竞买报价的探矿权价款等相关费用,并办理完勘查登记手续,之后再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得人弃权或者违约的,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本次挂牌出让的第一竞买人(提供挂牌出让探矿权信息并通过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审查的申请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但不用出具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可直接到挂牌地点报名办理挂牌手续。
4.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探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5、本次出让矿区地质勘探程度不高,出让区块地热资源保证程度不确定,勘查投资存在风险,竞买人应谨慎投资。
6、探矿期限为2年,具体有效期限以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核准的有效期为准。竟得人凭探矿出让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探矿权价款缴纳凭据等材料到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
7.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按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厅发[2009]54号)规定,要求除第一申请人外的其它竟得人在正式报件时除提交新设探矿权申请所需要件外,还应到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局,补充80坐标的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8.本次挂牌出让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波
电 话:23118791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探矿权挂牌出让项目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理位置 | 第一申请人 | 勘查 主矿种 | 出让面积(km2) | 勘查 阶段 | 拐点坐标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备注 |
1 | 天津市东丽湖万科六期地热井勘探项目 |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区 | 天津市东丽湖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 地热 | 1 | 勘探 | 39.1041,117.2956 39.1008,117.2956 39.1008,117.3037 39.1041,117.3037 | 97.12 | 拐点坐标为1980西安坐标,除第一申请人的其它竟得人,需补充80坐标的探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