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转让公示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天津市蓟县盘山电力培训中心井矿泉水矿采矿权转让公示【转自原市国土房管局网站】
津国土
房矿公〔
2015
〕
2
号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矿〔2011〕206号)等文件要求,经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鉴证,天津盘山电力培训中心与天津市蓟御饮品有限公司就“天津市蓟县盘山电力培训中心井矿泉水矿”采矿权转让一事签订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转让人
1.转让人名称:天津盘山电力培训中心
2.法定代表人:王峻峰
3.注册地址:蓟县官庄镇东
二、受让人
1.受让人名称:天津市蓟御饮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潘明
3.注册地址:天津市蓟县官庄镇官庄村东500米
三、矿业权基本信息
1.矿山名称:天津市蓟县盘山电力培训中心井矿泉水矿
2.许可证号:C1200002009108120038613
3.有效期限:2014年
1月10日至
2017年1月10日
4.矿种:矿泉水
5.发证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6.地理位置:蓟县官庄镇东
7.矿区范围:(见下表)
|
序号
|
拐点号
|
X
坐标(起标高)
|
Y
坐标(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1
|
4436148.50
|
39526035.90
|
|
|
|
2
|
2
|
4436447.50
|
39526035.90
|
|
|
|
3
|
3
|
4436447.50
|
39526169.90
|
|
|
|
4
|
4
|
4436148.50
|
39526169.90
|
|
|
|
5
|
*
|
150
|
30
|
|
1
|
8.矿区面积:0.0401平方公里
9.资源储量情况:4.00万立方米/年
四、转让基本内容
1.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2.转让价格:无偿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转让矿业权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安桐林
联系电话:022-23318260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1411室(300042)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2015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