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执法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16年首个执法案件执结【转自原市海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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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7日,保护区管理处近年来查处的首个案件顺利执结。
在该案查处过程中,保护区管理处从梳理执法工作流程开始,在积极争取案件所在地葛沽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照《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在保护区内从事对保护对象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得当,得到案件参与各方的认可。
下一步,保护区管理处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工作,使宣传工作“进集市、进社区(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二是要加强巡查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把对保护对象的破坏降到最低。三是提高巡查工作的效率,合理安排频次、线路,不断优化巡查工作的手段,提高巡查执法水平。
在该案查处过程中,保护区管理处从梳理执法工作流程开始,在积极争取案件所在地葛沽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依照《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在保护区内从事对保护对象造成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得当,得到案件参与各方的认可。
下一步,保护区管理处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工作,使宣传工作“进集市、进社区(村庄)、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二是要加强巡查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把对保护对象的破坏降到最低。三是提高巡查工作的效率,合理安排频次、线路,不断优化巡查工作的手段,提高巡查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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