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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首批“海盾”、“碧海”案件顺利执结【转自原市海洋局网站】
来源: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 时间:2016-05-10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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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5日,2宗案件当事人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天津市首批“海盾2016”和“碧海2016”案件顺利执结。
  “海盾”、“碧海”专项执法行动分别针对打击重大海域违法和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由中国海警局每年统一部署,各分局筹备组和各省(区、市)海监总队组织实施。“海盾”专项执法行动自2003年实施以来,在查处海域使用违法大案要案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有力打击和遏制了非法围填海等海洋违法行为,为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推动重大涉海项目实施、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碧海”专项执法行动自2009年启动,以全面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为重点,针对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生态监控区、重点排污口等领域,不断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为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4月份,根据中国海警局下发的《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海盾2016”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和《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碧海2016”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天津市海洋局及其所属的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周密筹划,积极部署行动任务,紧密结合我市海洋工作实际,启动了天津市“海盾2016”和“碧海2016”专项执法行动。

  在行动中,海监总队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行政管理与服务水平。不仅主动听取辖区涉海企业用海情况汇报及工作需求,还邀请涉海单位及涉海功能区管委会负责人参加2016年度海监工作会议,并组织上门走访,明确年度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督促各单位高度重视用海行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依法用海意识。加大宣传和警示力度,促进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的处理。
  下一步,执法人员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海域的监管力度,对海洋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避免重大海洋违法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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