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规范用海秩序。根据中国海警指挥中心开展“海盾2016”“碧海2016”等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天津市总队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岸线巡查,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海上巡查,共检查各类海域使用项目390个,海洋工程项目134个,立案查处“海盾”案件1宗,“碧海”案件两宗。
不断拓展执法领域。6月以来,按照天津市政府统一部署,天津市总队派遣“中国海监3011、3012”船积极参与打击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共完成5个航次巡航任务,配合海事和公安部门抓扣各类非法运输船8艘。
切实提高执法水平。4月27日~28日,天津市总队组织全体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解读法律法规、讲解执法案例、传授执法经验。并确定每年开展4次行政执法轮训,每船每期派一人参加,为期3个月。目前,首期轮训已结束,效果良好。
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天津市总队利用“5·12”海洋防灾减灾宣传日、“6·8”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等活动平台,大力宣传海洋法律法规,提高公众保护海洋环境意识。5月~6月,总队领导多次带队到辖区大型涉海企业及政府部门走访,了解需求,送法上门,并形成有效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