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执法
无障碍语音播报
0:00 / 0:00
日前,国家海洋局公布《2017年全国海洋立法工作计划》,旨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计划明确,今年内力争完成4项目标: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即研究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拟由国土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包括研究制定《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研究修订《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国务院取消部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研究起草、适时报审的项目有10个,其中拟报国务院审查的法律草案有4个,包括研究制定《海洋基本法》《渤海保护法》,研究推进南极立法,研究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法》;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包括研究制定《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海洋调查管理条例》,研究修订《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海水利用管理条例》《海洋灾害防御条例》。拟由国土部发布的部门规章为研究制定《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办法》。
计划明确,今年内力争完成4项目标: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即研究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拟由国土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包括研究制定《海洋观测站点管理办法》《海洋观测资料管理办法》;研究修订《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国务院取消部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研究起草、适时报审的项目有10个,其中拟报国务院审查的法律草案有4个,包括研究制定《海洋基本法》《渤海保护法》,研究推进南极立法,研究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法》;拟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草案,包括研究制定《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海洋调查管理条例》,研究修订《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海水利用管理条例》《海洋灾害防御条例》。拟由国土部发布的部门规章为研究制定《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办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