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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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3宗“碧海”案件现已停止施工,所处30万元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天津市“碧海2014”专项执法行动初战告捷。
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碧海2014”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海警〔2014〕67号)下发后,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吴树军总队长为主要领导的专项领导小组,并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海洋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积极排查案源。
7月中旬,海监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有3宗海洋工程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执法人员随即到该公司及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数份。海监执法人员经研究决定,对该公司3宗违法行为正式予以立案处理。经过案件会审会等法定程序后,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于2014年8月7日向该公司3宗违法案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并对每宗案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已停止施工,并如期缴纳了30万元罚款。
下一步,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将继续以“碧海”系列行动平台,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全面推进天津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碧海2014”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海警〔2014〕67号)下发后,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吴树军总队长为主要领导的专项领导小组,并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海洋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积极排查案源。
7月中旬,海监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有3宗海洋工程在《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执法人员随即到该公司及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数份。海监执法人员经研究决定,对该公司3宗违法行为正式予以立案处理。经过案件会审会等法定程序后,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于2014年8月7日向该公司3宗违法案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并对每宗案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已停止施工,并如期缴纳了30万元罚款。
下一步,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将继续以“碧海”系列行动平台,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全面推进天津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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