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天津市海洋局组织召开了2014年度 “碧海”专项执法行动案件会审会。市海洋局法规和规划处、海洋环境处、海域管理处、办公室、监察室、大港海洋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国海警指挥中心冯米玲处长应邀到会指导。会议由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总队长吴树军主持。
“碧海”专项执法行动是中国海警局针对重大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凡列入案件均属对社会影响巨大、罚款金额高的重大海洋违法案件。为确保案件处罚得当,市海洋局按照《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组织案件会审会每项环节。
会上,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海洋环境执法科向与会人员介绍了3起“碧海”案件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情况及拟处罚意见。参会代表对3起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程序、处罚意见及违法主体的认定等方面,发表了各自观点,并进行了阐述。最终一致认定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清楚、认定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凿、办案符合法定程序、处罚裁量符合标准、量罚得当、拟给予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同意拟处罚的意见。
吴树军总队长最后要求执法人员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难、知难而上、开拓创新、依法办案的精神,以“碧海”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加大对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力度,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改进案件办理方式,加强证据材料的搜集力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