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2014年度“天津海域文化遗产联合执法行动”在中心渔港码头正式启动。9时30分,联合执法行动开始,参加海上巡查的执法人员登上2艘执法艇,从渔港码头出发,巡查相关海域。
水下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轨迹的重要见证,是中国海洋权利的历史佐证,也是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主权宣示和文化安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安全形势严峻,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频频发生。为此,2011年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文决定开展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继2012、2013年度后,由天津市海洋局、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物局)、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多部门共同发起的,旨在“保护我市珍贵的水下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并对非法打捞、偷盗水下文物、非法进行水下考古、破坏水下文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我市作为环渤海区域中心,地理位置优越,自古就是重要的出海口和通商口岸,航运商贸发达,管辖海域内历史文化遗产丰富。保护我市海域水下文化遗产,既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需要,也是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市连续三年开展辖区海域文化遗产联合执法行动,充分体现了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
在这次行动中,相关部门各有分工,职责明确。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为海域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并将海域文化遗产情况适时通报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和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国家海洋博物馆筹建办公室负责了解和掌握水下文化遗产的分布情况和基本特点,与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立三方信息沟通机制;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负责对海域文化遗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负责提供船舶、设备等海上工具,配合文物保护和文化执法部门开展海域文化遗产保护和执法工作。
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总队长吴树军指出,自2012年以来,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重点保护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形成了长效机制。今后,海监与文物相关部门将密切协作,坚决预防和打击水下文化遗产违法行为,共同做好我市海域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