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编制《天津市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1年6月7日,海洋经济与规划处、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规划》编制思路及提纲进行讨论。
会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作为《规划》编制单位,汇报了自编制工作启动以来的主要进展情况,详细介绍了《规划》的定位目标、编制思路、技术路径和框架结构。海洋经济与规划处处长王正江、海域管理与预警监测处处长范丙泽,分别围绕《规划》编制思路与框架大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重点就《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海域使用规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及《规划》的空间范围、分区布局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对于《规划》编制工作给予了指导。
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全面铺开,在确定思路框架的基础上,市规划资源局将联合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做好研究论证,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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