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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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未来5年,天津市将发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自贸区建设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天津将拓展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发展,全面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海洋装备制造、海水利用等先进制造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海洋渔业。深入推进科技兴海,建成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集聚区。高效集约利用海域岸线资源,实施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河道入海口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在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方面,《建议》指出,天津市要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模式,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制定实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作用,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加快建设成为战略枢纽。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多式联运跨境交通走廊,畅通“津新欧”“津蒙俄”等运输通道,建设“信息丝绸之路”。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与环渤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发展。
在着力协调发展,提升发展整体效能方面,天津将全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交通一体化发展,构建以海空两港为核心、轨道交通为骨干、公路运输为主体、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推进交通智能管理、运输服务、安全保障一体化。加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建设国际一流枢纽海港,完善集疏运体系,形成“北集南散”港口功能布局,深化港口群、机场群合作,大力发展航运服务业,强化辐射功能。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保规划、标准、监测、执法一体化。
同时,《建议》指出,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强滨海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做优做强先进制造、国际航运、国际贸易等,加快中心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综合开发。
《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天津将拓展海洋经济发展新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发展,全面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海洋装备制造、海水利用等先进制造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海洋渔业。深入推进科技兴海,建成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集聚区。高效集约利用海域岸线资源,实施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河道入海口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在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方面,《建议》指出,天津市要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模式,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制定实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作用,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加快建设成为战略枢纽。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多式联运跨境交通走廊,畅通“津新欧”“津蒙俄”等运输通道,建设“信息丝绸之路”。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与环渤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发展。
在着力协调发展,提升发展整体效能方面,天津将全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交通一体化发展,构建以海空两港为核心、轨道交通为骨干、公路运输为主体、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推进交通智能管理、运输服务、安全保障一体化。加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建设国际一流枢纽海港,完善集疏运体系,形成“北集南散”港口功能布局,深化港口群、机场群合作,大力发展航运服务业,强化辐射功能。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保规划、标准、监测、执法一体化。
同时,《建议》指出,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强滨海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做优做强先进制造、国际航运、国际贸易等,加快中心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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