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15年2月11日,天津市海洋局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液压浮子式波浪发电装置的研发”结题验收会。验收专家组认为,项目考核指标和成果均达到既定目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此次验收工作得到了国家海洋局科技司的高度重视,高新处的周志刚处长专程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海洋局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中心、天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了验收,对项目成果给予了肯定。
“液压浮子式波浪发电装置的研发”项目是目前为止我市推荐立项的唯一一个国家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由天津海津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哈尔滨工程大学共同协作完成。项目于2011年启动实施,研发经费300万元。项目主要研究开发一种新型海上液压浮子式波浪发电平台,通过波浪能利用装置将海洋中的波浪能转换为机械能,进而转化为电能,为海洋波浪能的利用提供可能。
在研究过程中,项目完成了波浪能发电技术的自主设计、设备制造、海上试验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先后完成了经费第三方审计、自验收、成果审核等工作。同时,项目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管理职能,狠抓项目质量和进度,采取“报账制”方式规范经费使用,实施过程中,海洋能管理中心给与了全过程的技术指导,还专程赴海上试验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确保项目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验收组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关于研究工作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查看了项目现场,并就研究成果、经费使用以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了质询和讨论。验收组依据项目合同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核,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