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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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6日,我局举行了“天津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三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听证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交通港口局、市水产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市海洋局分别派员参加了听证会。
天津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三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位于国家海洋局已批复的天津临港工业区二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东侧和南侧,西起二期工程边界,南至津晋高速延长线,东至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东防护堤,北至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规划边界。规划面积3489.3051公顷,全为填海造地用海。规划区整体划分为高端装备制造区、港口功能区(码头作业区)、仓储物流区、海洋高新产业园区、综合服务区五大片区,形成港口岸线18.99公里。规划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为21个,总占地面积约2132公顷。北部区域三期工程将规划建设成为我国北方船舶制造和装备制造业基地、现代化港区和物流基地。
规划区海域符合《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对完善临港经济区产业布局和功能,促进临港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用海需求充分,用海方案可行。规划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资料翔实,内容较全面。
听证会依法公开举行,承办机构受理人、申请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于听证会上充分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并进行了质询和辩论。听证机构人员在充分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质询和答辩,并认真研读相关报送材料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提出了听证意见,这是我局第一次召开区域用海规划听证会。
天津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三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位于国家海洋局已批复的天津临港工业区二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东侧和南侧,西起二期工程边界,南至津晋高速延长线,东至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东防护堤,北至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规划边界。规划面积3489.3051公顷,全为填海造地用海。规划区整体划分为高端装备制造区、港口功能区(码头作业区)、仓储物流区、海洋高新产业园区、综合服务区五大片区,形成港口岸线18.99公里。规划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为21个,总占地面积约2132公顷。北部区域三期工程将规划建设成为我国北方船舶制造和装备制造业基地、现代化港区和物流基地。
规划区海域符合《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对完善临港经济区产业布局和功能,促进临港经济区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用海需求充分,用海方案可行。规划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资料翔实,内容较全面。
听证会依法公开举行,承办机构受理人、申请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于听证会上充分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并进行了质询和辩论。听证机构人员在充分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质询和答辩,并认真研读相关报送材料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提出了听证意见,这是我局第一次召开区域用海规划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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