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洪泽湖道(纬九路)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洪泽湖道(纬九路)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6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猛、张春林
联系电话:63083253、63083256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本项目范围西起东海六路(经十三路),东至东海十四路(经五路),长度为 1987 米,红线宽度为 60 米,路面宽度为 2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km/h。
本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1.9041公顷,拟申请用海期限40年。用海类型属于造地工程用海中的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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