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现将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退养还滩区域外防护工程用海有关情况进行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申报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项目名称: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退养还滩区域外防护工程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编制主体名称: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文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工程用海情况
组织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猛、张春林
联系电话:63083253、63083256
电子邮箱:(sghhzrzyjhyc@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B座1107室
工程用海情况:退养还滩区域外防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大港马棚口北部近岸海域,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退养还滩区。建设内容包括水体交换通道构建、生态化防护围堰改造以及生态防护带建设。施工期2个月,项目投资约为6872.24万元。
本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14.5991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6.7338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7.8653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围堰生态化界定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非透水构筑物,潮沟、断口以及生态防护带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申请用海期限为25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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